學員對象
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設施運轉人員、研發人員及管制人員與有興趣者。
課程宗旨
主要為提供已從事或預定參加核四廠之建造、核廢料之處理與處置及核能電廠之除役相關工作者,對於核設施產生之廢棄物管理全程,在法規要求及技術之了解,期精進有關智能。
課程大綱
1. 低放射性廢棄物管理體系及法規要求體系
2. 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定義
3. 低放射性廢棄物來源與分類
4.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技術
5.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
6. 核設施的除役技術
7. 用過核燃料管理
8. 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
9. 用過核燃料再處理技術
10.低放射性廢棄物與用過核燃料的最終處置
授課講師
陳勝朗
研訓時數
6小時 (1天)
研訓地點
業主指定場所或核能科技協進會教室